一次性环保餐饮具 150万套/年
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生产的的非甲烷总烃,通过在挤出、成型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,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,由UV光解催化氧化装置+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,由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排放,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》(DB13/2322—2016)表1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标准要求(非甲烷总烃≤80mg/m3)。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,经过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,由15m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,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 2 二级排放标准,即排放浓度≤120mg/m3(15m 排气筒),排放速率 ≤3.5kg/h。通过设备减振基础、厂房密闭等措施,再经距离衰减后,厂界噪声确保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2 类标准即:昼间: ≤60dB(A) ,夜间:≤50dB(A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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