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树脂粉的主要成分为PCV塑料,原料加热过程中的温度为170-190℃。本项目采用的树脂粉在加热、挤出过程中会有少量有机废气挥发,主要为非甲烷总烃。通过参考《塑料加工手册》等相关资料,热熔挤出工序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量在原料量的0.01%-0.04%之间。本次评价取最高值,即废气的产生量以原料量的0.04%计。本项目塑料粒子的使用量为400t/a,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约为160kg/a。本工序年生产300天,每天8小时,则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速率为0.0666667kg/h。项目有部分产品需要覆膜、鎏金处理(本项目4条生产线中2号生产线进行覆膜、鎏金生产),主要是为了在产品上增加花纹,覆膜、鎏金时加热温度为90℃,会有少量有机废气挥发,主要为非甲烷总烃。产生量约为原料使用量的0.01%-0.04%之间。本次评价取最高值,即废气的产生量以原料量的0.04%计。本项目覆膜的使用量为200kg/a,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约为0.08kg/a。本工序年生产100天,每天2小时,则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速率为0.0004kg/h。
热熔挤出废气、覆膜废气、鎏金废气通过采取“集气罩(各自独立集气罩)+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+15米高排气筒”方式处理,集气罩收集率为90%,UV光解处理效率一般为90以上%,风机风量为6000m3/h。非甲烷总烃的初始年排放量为160.08kg/a,有组织排放量为144.072kg/a,产生速率为0.667kg/h,产生浓度为111.167mg/m3。有组织废气经UV光解治理后非甲烷总烃的年排放量为28.8144kg/a,排放速率为0.1334kg/h,排放浓度为22.233mg/m3。满足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》(DB13/2322—2016)表1其他企业排放限值(限值80mg/m3)。无组织排放量为16.008kg/a,排放速率为0.0067kg/h,经车间加强通风后,厂界满足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》(DB13/2322—2016)表2其他企业排放标准限值。 |